觀念三: 未經過交易的商品不具任何貨幣價值,商品的成本僅是交易時的參考價值。
不是每樣商品都具有貨幣價值,成本只是代表可能出售的價格,商品在未出售前不具任何貨幣效用。增加貨幣供給是為了賦與新產出的商品具有實際的價值,沒有經過貨幣交易,則無貨幣價值。



(3/4債務世界 部份內文)


在尚未邁入機械化的時期,都是以人力搭配手工具去製造商品,因此商品產出的速度與產量十分有限,大多數的人都是以自給自足形態生活。需要貨幣的數量十分有限,因而使市場商品流通的數量不高。在貨幣需求性不高的情況下,可以採用黃金、白銀、或貴金屬來作為貨幣使用,或以這些貴金屬的數量做為貨幣發行數量的標準。然而邁入機械化時代後,商品產出數量大增,人口也急速增加,市場中每一樣商品都需要貨幣來進行交易,倘使貨幣數量不足,就會導致商品價格的下降。
 

沒有經過交易的商品,實際上是沒有市場價值的,這樣的商品實際上不能計入貨幣體系內,或是計入生產總值內計算。原因是真正的商品價值應由供需雙方之間的平衡而產生,未經過交易的商品價值,其價值等於是按自己所付出的成本與預計的利潤去計算價值,這樣會造成商品價值被高估,更何況是否能順利售出仍是個問題。
 

因此,商品價值必須等真正交易完成時,才能確認其應有的價值。舉例來說,我花了二年的時間,花了一千萬的成本建造了一間有獨特造型的房屋;假如按個人的工資二年共計一百萬,再加上一千萬的成本,房屋價值至少應值一千一百萬。然而,這一千一百萬就真的是這間房屋的價值嗎?如果所有的人都認為這間房屋很醜,也不願意花錢買這間房屋,那麼這間房屋還具有這樣的價值嗎?所以任何商品的產出價值不能做為真正的商品價值,因為商品在未售出前不能取得任何購買力(貨幣),而沒有購買力的商品就等於沒有價值。因此,在商品價值尚未經過交易前,是不具任何的貨幣價值,只能說商品的製造成本可以被當成買賣雙方的價格參考依據。
 

現今有非常多的電子廠商,生產了非常多的電子產品,有的很受歡迎,得到了很好的價格與利潤,有的卻乏人口津,留下了非常多的存貨。按理說,這些存貨因付出了相關的成本,都應具有一定的價值才對。然而,我們都知道現代電子產品的淘汰速度非常之快,過季的商品往往非常難以售出,因此過季的商品通常最後都是以報廢品的方式處理。所以如果庫存的商品原本價值一千萬,那麼被當成報廢品後就完全失去價值,難道一件商品的價值就差異如此的大嗎?因此,商品產出後,仍必須經過市場交易,認定其價值。
 

更正確的說法,應該說只要是商品都具有一定的價值(成本),但不一定具有貨幣價值。任何商品都需要花費勞力與原料才能製成,雖然具有一定的價值,然而未經過交易的商品卻不具有任何貨幣價值。
 

舉例來說,商人生產了1個精美無比的鑽石錶,所花費的成本為100萬,而該錶的定價為200萬。那麼我們可以說這個商品至少有100萬的內含價值(商人所花的成本),但是我們可以說他的貨幣價值就是200萬(成本+利潤)嗎?還是說貨幣價值是100萬(成本)呢?如果他以200萬賣出去,我們可以說他具有200萬的貨幣價值,因為他換取了200萬的貨幣;如果他僅賣了100萬,那麼等於他是做白工,而該錶僅剩100萬的貨幣價值。如果他不論定價多少都賣不出去(假設這隻錶令人感到厭惡),那麼這隻錶不具任何貨幣價值,因為他無法藉由出售這隻錶而獲得任何貨幣去購買商品。
 

社會是以貨幣做為商品交易的中介物,民眾與商人皆以貨幣的交付為交易基礎;無法成交的商品,也就不會使另一個人獲得貨幣或是購買力。無法順利出售的商品越多,就代表資源的浪費越大,這些資源的浪費也就代表商人財富的損失。所以,商人會想儘辦法出售商品以換取貨幣,如果商品完全賣不出去,商人製造商品所花掉的財富也將隨之付諸流水。
 

商人必須取得貨幣,才能購買其他商品或原料來製造商品。因此,為了取得貨幣,在商品需求小於供給時,商人勢必降低價格出售,以求取得更多的貨幣。因此,貨幣數量的減少會使商品需求下降,並導致商品的價格下跌。商品供給的數量越多,就必須提供更多的貨幣,來增加商品成交的機會。然而,必須釐清的一點是,貨幣的數量與商品的交易價格存在某種函數關係,這個關係的衡量標準應以商品總供給量與貨幣流通量來做比較,美國經濟學家歐文•費雪以貨幣流量方程式去描述貨幣供給與商品價格的關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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