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的立意良善,然而,這是治標不治本的動作,
這只是把從20%財富拿出來的錢再倒一些回去而已,
最重要的是80%的財富(富人擁有的)沒有倒一些過去的話,
市場資金的流動性並不會增加多少,也就是說除非補貼持續下去,
否則補貼一結束,市場仍將陷入流動性不足的問題。


拉一把 近貧補助 分5級45萬戶受惠


   
* 2008-08-29
    * 工商時報
    * 【呂雪彗/台北報導】

     薪資所得偏低工作者9月1日起可申請補助!行政院會昨天通過「工作所得補助方案」將補助薪資所得偏低的近貧者,凡年收入在30萬元以下者,分為五級每月補助金額從3,000元至6,000元不等,預計45萬戶家庭、135萬人受惠。

     內政部長廖了以表示,我國貧富差距自2000年的5.5倍擴大至2007年的5.98倍,失業率2000-2007年平均維持在4.26%,讓許多中產階級淪入底層階級,近10年中低收入者增加64萬人,這些近貧因薪資偏低無力儲蓄,面臨通膨、糧食及原油等物價上漲,感受衝擊特別大,弱勢家庭因而陷入困境。

     劉揆表示,政府體會人民痛苦,決以最迅速簡便且具體有效方式,主動篩選合格45萬個具全職工作低薪受助者,給為期6個月所得補貼,有效維持其購買力及家庭消費力。同時結合現有社會救助制度、馬上關懷急難救助專案,從點、線到面,建構完整「貧窮帶」。

     在97年10月至98年3月,對薪資所得偏低近貧工作者,提供為期6個月所得補助,分二次發放,一次發給3個月補助,政府視績效檢討與整體經濟情勢,再評估未來是否延長辦理第二期補助。一期6個月預算需135億元。

     工作所得補助方案對象,針對年滿20歲至未滿65歲國民,為全戶主要收入者,個人年薪在30歲以下,非低收入戶,且所有不動產合計未逾390萬元。非自願性失業,包括95年全年薪資低於19萬8千元或服務於5人以下公司者,可自行提出申請。

     補助額度分為五級,補助額度3000元至6,000元。若申請人為單身且無受扶養親屬者,個人年薪資所得為22萬元以下,補助金額3,500元;個人年薪資所得在22萬元以上至25萬元,補助金額是3,0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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