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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的政府真是英明,為了解決企業的債務危機,什麼事都可以通融。


《證期局》可轉債危機,證期局將開善門

2008/12/20 16:18 時報資訊


股價長期下探、公司債贖回壓力大增,預估明年底前將有高達800億元到期。為此,券商公會本週敲定開放「特別重設」規範,擬在股東會及債權人會議通過的前提下,可以給予彈性,另依目前市價重新訂定轉換價格。


舉例來說,甲檔可轉換公司債當初發行時,訂出債券隔年3月到期時,可依每股20元執行轉換,把債券換成股票;問題是,現在股票市價只有5元,想當然,不會有投資人願意接受20元的轉換條件,到期都會要求贖回,把現金拿回來。若依重設規範,可以修改轉換價格為5元,提高投資人的轉換意願,公司也不必面臨龐大的現金贖回壓力。


券商公會想出的這項辦法,配套是要同時考量到債權人和股東權益。也就是說,公開發行公司必須修改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,並經股東會通過;另外,也須和債權人協商,經同意才可以進行。


金管會官員對此指出,證期局的大原則是,不能損及股東權益,會等此案報過來再發表意見。惟據了解,證期局日前已行文給券商和企業,研究是否有「特別重設」,依目前市價重新訂定轉換價的需要。


根據公會統計,明年底前到期的公司債,規模高達800億元,可以預期的是,發行公司勢必要償還大筆現金,為此,必須辦理現金增資來償還,但問題是,現階段募資困難很大,到時候如果沒有錢償還,又有違約的問題,恐將掀起另一波的金融風暴。(新聞來源:工商時報─薛翔之/台北報導)


資料來源:工商時報。



個人欠債會被銀行追到天涯海角,三不五時給你來個銀行存款調查,或是到勞保局調查你的工作所得,以便強制扣薪。但是,法人欠債就不同了,什麼條件和條款都可以談,原因是公司倒閉,銀行除了擔保品外,什麼都拿不到。但個人欠債就不同了,只要你還活著,銀行就會透過各種辦法來叫你還債。


現在可轉債是早已約到好的條款,為了避免發行公司到期時還不出錢,證期局竟然還同意可以將可轉債的條款更改,把轉換價格降低。這麼一來,證期局擺明是向股票的投資大眾宣告,可轉債的條件變更,等於是叫可轉債的投資者直接到股票市場去換錢。只要有發行可轉債的公司,只要可轉債的轉換價格大幅降低,這些公司都可以不用還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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